-
2014年5月:准许"跨区购房"
从5月份开始,购房者可以"跨区购房"——房产持有情况从两地审核变为一地审核
-
2014年8月:限购松绑
从7月31日起,购买宁波市各县(市)以及北仑、镇海、高新区住房(含商品房、二手房),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查询证明,购买海曙、江东、江北中心城区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查询证明
-
2014年10月:大学生买房有补贴
对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,给予房价总额1%的购房补贴;对首次购买90—140平方米住房的,给予房价总额0.75%的购房补贴。